〔2025〕10号
各学院: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省级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5〕16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5〕10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6000元,一次性发放。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学年无违纪受处分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所修课程(公共素质选修课、重修课、辅修课除外)成绩均在合格以上,且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4-2025学年或者2025-2026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名额分配
今年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总名额共618名,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所占比例,下达推荐名额。具体名额分配见下表:
本学年已转专业的学生,由该学生现所在学院负责评选推荐。

五、工作时间安排
1.9月16日-10月10日,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网上申请,班主任网上确认,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名单;
2.10月11日-16日,请各学院进行网上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资助管理办公室;
3.10月17日-22日,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报学生工作部(处)处务会评审;
4.10月23日-24日,学生工作部(处)处务会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定;
5.10月27日-29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定;
6.10月29日-11月3日,全校公示;
7.11月4日-11月9日,拟定《关于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情况的报告》,报学校审定发文;指导国家励志奖学候选学生填写《2024-2025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8.11月10日,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2.严格按照《江西省学生资助“十不准”》工作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对师生举报确实不符合条件上报的,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奖学金,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补贴学习和生活开支,不得用于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否则将收回相应的奖学金,并取消该生次年资格。
4.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
①10月16日之前报送:《公示情况登记表》(pdf版),公示情况照片(pdf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pdf版),《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excel版、pdf版),《2024-202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pdf版),候选学生成绩单(pdf版),pdf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②《2024-2025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公示情况登记表》
2.《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24-2025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
4.《2024-2025学年江西省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学生资助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