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8号
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心理委员队伍建设,提升心理委员的专业工作能力,更好地开展朋辈互助以及心理危机预警等工作,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拟举办2022级心理委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学院心理发展部部长、副部长及2022级班级心理委员。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和培训安排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1.形式多样,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课堂理论讲授与实践技能训练结合的方式为主,辅助讲座、交流会等形式,注重实际操作训练,并适当组织户外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2.内容丰富,基础与重点相结合。基础内容主要包括:“如何做好一名合格的班级心理委员”、“班级心理委员的职责”、“大学生常见心理问题及助人策略”和“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设置”,重点内容为“心理危机与自杀危险识别与干预”和“心理素质拓展”等。
四、培训考核与奖励
(一)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考勤和考试,考勤占30%,考试占70%。经过培训的学生均需参加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组织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准予结业,并颁发《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班级心理委员结业证书》,方可持证上岗。(未通过学生需重修,再次未能通过者则需进行督导或撤换。)
(二)奖励设置
对班级心理委员培训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给予“优秀学员称号”荣誉,按15%的比例评选;而且本次考核成绩将作为以后评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重要依据。
五、培训要求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班级心理委员培训工作,督促2022级心理委员按照培训安排,准时参加,保质保量完成。并定期指导和督促他们完成每月心理动态调查及相关工作。
2.培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为保证培训效果,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提交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请假条。
附件:1.红角洲校区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日程安排.docx
2.枫林校区班级心理委员培训日程安排.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