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65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学院—班级—寝室”四级工作网络机制,突出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基础作用,提高寝室心理联络员的专业素养,发挥一线学生的积极作用,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拟开展关于举办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班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2级寝室心理联络员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1.学院安排具备国家或江西省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教师对学院寝室心理联络员进行培训。
2.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寝室心理联络员工作手册”、“大学生常见的人际问题及解决策略”。
三、培训时间
11月14日—12月5日期间,具体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
四、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考勤和考查,考勤占50%,考查占50%。经过培训学习的学生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未通过学生需重修,再次未能通过者则需进行督导或撤换。)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寝室心理联络员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四级工作网络的重要环节,也是辅导员(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得力助手,请各学院加强对这支队伍的管理,督促寝室心理联络员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完成考查作业,并定期指导他们完成相关工作。
2.认真组织,确保全员参加。学院认真组织,通知学生到指定教室上课,确保寝室心理联络员全员参加,原则上不得请假。
3.及时总结,按时报送材料。12月7日之前,各学院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签到表、课程记录表(见附件1)和考核成绩表(见附件2)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曹依萍老师。
附件:1.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课程记录表.docx
2.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寝室心理联络员培训考核成绩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