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号
关于做好2022年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生
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学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2]13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现将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生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评定条件
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具体条款执行。
四、名额分配
今年我校的国家奖学金总名额共38名,其中本科学生37名,专科(含高职)学生1名。按学校本部与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学生数所占比例,测算出今年学校本部本科学生指标34名,专科(含高职)学生指标1名;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指标3名。现下达推荐名额,学院人数少的按1个名额推荐。
学院 | 学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学院 | 学生人数 | 推荐名额 |
江西旅游商贸职院(合作办学) | 140 | 1 | 上饶幼儿师专(联合培养) | 195 | 1 |
江西机电职院 (合作办学) | 58 | 1 | 江西工业贸易职院(联合培养) | 198 | 1 |
江西建设职院 (合作办学) | 54 | 1 | 江西工业职院(联合培养) | 193 | 1 |
江西旅游商贸职院(联合培养) | 154 | 1 | 九江职业大学(联合培养) | 147 | 1 |
江西外语外贸职院(联合培养) | 297 | 1 | 江西泰豪动漫职院(联合培养) | 196 | 1 |
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院(联合培养) | 158 | 1 | | | |
五、工作时间安排
1.9月22日前,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
2.9月28日,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办公室。
3.10月8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召开处务会,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将拟定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材料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定。
4.10月9日-10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定。
5.10月11日-10月17日,全校公示。
6.10月20日,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严禁弄虚作假, 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国家奖学金评选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将收回相应的奖学金,并取消该生次年申请的资格。
3.此次评选采取差额评选原则,由于时间紧,请各学院及时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的上报工作,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学院作自动弃权处理。
4.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
①《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一式二份并正反打印、纸质稿)、《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纸质稿和电子稿)、《2021-2022学年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稿)。
②各学院在上交材料时请同时将相关电子文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③推荐学生的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附件: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3.2021-2022学年参评国家奖学金本、专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