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统筹安排和宏观指导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负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对全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部署、协调和督查;
三、负责制订、修订学生教育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负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五、负责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各学院学工办开展工作;
六、负责学生评优评先等奖励工作,违纪学生教育处理工作;
七、负责在校学生信息统计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新生入学工作,指导各学院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
九、负责学生的学生证、校徽、假期乘车优惠卡等证件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各学院做好学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公寓管理、服务(维修除外)及相关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大学生事务中心各入驻单位服务项目开展;
十四、完成上级部门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