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号
为做好我校学生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对象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
二、奖励和资助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一等、三等人数相等),分春、秋两季到账发放。
三、评定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的具体条件执行。本学年已转专业的学生,由该学生原所在学院负责评选推荐。
(二)国家助学金
按《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的具体条件执行。本学年已转专业的学生,由该学生现所在学院负责评选推荐。
四、名额分配
(一)今年我校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总名额共818名,其中本科学生790名,专科学生28名。按学校本部与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数所占比例,测算出今年学校本部本科学生指标719名,专科学生指标28名;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指标71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今年我校的国家助学金总名额共5743名。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配对出特殊困难群体共1843名(其中校本部1646名,合作办学、联合培养188名),按政策要求予以重点关注,现已将该类学生以二等单列指标下发给各学院。剩余3909个名额按学校本部与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在校生中学生数所占比例,测算出今年学校本部学生指标3644名,合作办学、联合培养本科学生指标26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五、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9月20日—10月18日 | 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评审 |
10月19日—10月27日 | 各学院公示,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助管理办公室 |
10月28日-10月31日 |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
11月1日-11月3日 | 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定 |
11月4日—11月11日 | 全校公示 |
11月14日 | 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
六、评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二)严格按照《江西省学生资助“十不准”》工作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对师生举报确实不符合条件上报的,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要求获奖、受助学生捐赠奖助学金,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补贴学习和生活开支,不得用于请客送礼、铺张浪费,否则将收回相应的奖、助学金,并取消该生次年申请奖、助学金的资格。
(四)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2021—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评审情况表》(正反打印)、《公示情况登记表》、《汇总表》纸质版均需用A4纸版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各项汇总表采用EXCEL格式)。
附件:1.( 2021 — 2022 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2.2022-2023 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x
3.2021-2022学年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
表.xls
4.2022-2023学年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学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5.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6.2022-2023 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xls
7.2021-2022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doc
8.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情况表.doc
9.公示情况登记表.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