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中心是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学生各类资助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完善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我校资助工作体系,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各项资助经费,科学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三、指导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建立和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四、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一)国家资助(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相关工作;
(二)学校资助(包括:减免学费、学校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走访慰问困难学生家庭、节假日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新生“绿色通道”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资助(包括:中国扶贫基金长城助学金、民进“1%工程”等)相关工作;
(四)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资助工作。
五、开展学生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六、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工作;
七、负责大学生勤工助学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及受助学生诚信、励志和感恩教育活动;
九、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档案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学生工作系统资助方面的信息维护和更新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