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学生班级管理工作,加强班级学风建设,增强班级凝聚力,强化学生的班级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内容和基本条件
(一)政治面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
(二)班级管理:具有勤奋学习、团结协作、积极上进、乐于奉献、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团干部能在同学中发挥核心表率作用。
(三)学习风气:学习刻苦,学习气氛浓厚,课堂纪律好,考勤认真,无学生有无故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四)遵守纪律及安全稳定:遵守校规校纪,维护好班级的安全稳定,无一学生寝室出现火警、火灾事件,学生群体无违法违纪、打架或非正常死亡现象,本年度内无人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五)第二课堂活动:积极参加学校或自主开展有益的社会实践和课外文化学术科技活动。
(六)体育锻炼: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全班同学均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七)寝室卫生:能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无一寝室有违反《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的行为。
二、评选比例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各学院优秀班集体数采取四舍五入的原则,按学院班级数10%的比例评选。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一)凡符合条件的班集体,须提交翔实的参评报告,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由学院学工办推荐,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并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并由学生工作处按程序审核后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在评选过程中,应严格按本评选办法执行。对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参评班级的评选资格,并追究学院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优秀班集体”每学年评定一次,在下学年开学初进行评定表彰。
四、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