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校积极拓展学生资助渠道,已形成了包括国家资助(含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等)、学校资助(含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节假日走访慰问、冬季送温暖等)和社会资助(含校友捐助、校合作企业和社会团体捐赠和社会爱心人士资助等)等多个方式组成的学生资助体系,有效确保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家庭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两档。
认定对象:1.脱贫家庭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4.低保边缘人口;5.特困供养学生;6.孤儿;7.事实无人抚养学生;8.烈士子女;9.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10.残疾人子女;11.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12.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13.其他城镇困难群众家庭学生;14.因患罕见病加重困难家庭负担的学生等。
申请流程:1、申请及材料提交:每学年开学初,学生本人申请,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2、班级评议: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本班级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学生候选名单;3、学院审核及公示无异议,报至学生资助中心备案;4、学校建档:学生资助中心建立《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库》。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奖励对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行为;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且上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5、或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省级以上奖项或表彰,且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
申请流程:1、每年9月初,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择优确定推荐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2、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复审,并将评审情况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推荐名单后予以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将相关材料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待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表彰奖励。
其他说明: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校其他奖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申请条件:1、被认定为贫困生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2、上学年无违纪现象;3、学业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排名前30%。
申请流程:1、每年9月上旬,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由班级评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后,将名单报于校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名单提交到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将相关材料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待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表彰奖励。
其他说明: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校其他奖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资助等级及金额: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申请条件:1、被认定为贫困生以及上学年无违纪现象;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流程:1、每年9月上旬,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由班级评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后,将名单及等级报于校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审核;2、审核通过后,校学生资助中心将名单及等级提交到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和评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3、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省学生资助中心,待上级部门审批后,予以发放助学资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江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受理,省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承办九江、上饶、吉安、景德镇、鹰潭、萍乡6市的县(市、区)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省内其它地市由国家开发银行受理。生源地为外省的学生请咨询当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确定助学贷款受理银行及相关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我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县; 5、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费用。
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1、国家开发银行:1)首次申请贷款,已在高中进行预申请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审贷材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新生带好录取通知书,老生携带学生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高中预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未完成预申请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最后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由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2)续贷办理流程: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申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到县级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最后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由高校学生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已开办远程续贷的地区,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线上办理。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2、江西省农村信用社:1)首次申请贷款,首次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并下载农商银行e百福app,登录后点击首页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款”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首贷学生需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市(县)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并携带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教体局窗口提供纸质表,学生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e百福,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2)续贷办理流程:续贷学生只需登录e百福线上申请,由当地市(县)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贷款金额:高职、本专科每年不高于12000元,研究生每年不高于16000元。
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还款期限原则为按学制加15年,不可超过22年。毕业后,5年期间为偿还本金宽限期,5年后,由学生和家长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费减免
减免等级:一般分为全免、减半两个等级
减免条件:1、正常缴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2、综合测评在班级前50%,且上两学期无课程补考; 3、上两学期无违纪现象。
减免对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学生。
申办程序:1、每年3月中旬,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由班级评议、学院学工办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并公示; 2、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等级报于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3、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及等级交于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并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打卡发放。
学校助学金
资助等级及金额:学校助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申请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上两学期无违纪现象。
申请流程:1、每年3月中旬,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由班级评议、学院学工办评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并公示;2、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及等级报于校学生资助中心审核;3、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名单及等级交于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并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打卡发放。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岗位信息:学生到校学生资助中心或学生事务中心(办事大厅)了解用人岗位信息。
岗位申报:1、可以到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登记,由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本人意愿和当时岗位空余情况向用人单位进行推荐;也可以直接到有空余岗位的用人单位进行自荐;2、用人部门研究批准申请后向校学生资助中心报备。3、学生按用人部门要求开展勤工助学工作。
劳动报酬发放:1、每月下旬用人部门对学生工作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向校学生资助中心申报学生工资表;2、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学生工作情况核实汇总工资表,向计划财务处报发工资。
特殊困难补助
特殊困难补助是学校帮助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影响学业的学生所采取的资助措施。
申请金额: 一次不超过3000元,一学期总额不超过5000元。
申办程序: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并附困难相关证明材料;2、经学院学工办初审后报学院党政联会议审核;3、学院将审批意见报于校学生资助中心审定;4、通过后,学生凭学生证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特殊困难补助申请表》到计划财务处办理发放手续。
新生绿色通道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对录取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采取先办理入学手续,缓交学费,待新生入学后再根据核实的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资助的工作方式。
办理程序:
(一)迎新系统办理:1、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在学校迎新系统“绿色通道”模块申请,并上传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2、学院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在网上审核;3、学生资助中心在网上审批;4、学生资助中心审批通过后,新生在学生网上缴费系统缴纳本次应缴的费用及办理入学相关手续;5、新生网上打印《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在申请理由栏签字后交辅导员,由学院统一交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二)迎新现场办理:1、新生在入学报到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应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相关佐证材料,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认真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2、学院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上注明本次缴纳金额、缓缴金额并签章,报学生资助中心复审;3、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送交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新生“绿色通道”申请审批表》进行审批;4、学生资助中心审批后,新生在学生网上缴费系统缴纳本次可缴的费用及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资助内容包括: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学生的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的学费减免,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服兵役学生、直接招收为士官的学生、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
资助标准及年限:1.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每学期1650元。2.资助年限: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本科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据实计算。
申请与审批:1.应征入伍服兵役、招收为士官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①所需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还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一份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一份。②办理流程: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申请表Ⅰ》。《申请表Ⅰ》首先需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然后校计划财务处审核、盖章,最后与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贷款合同复印件、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办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手续。③注意事项:《申请表Ⅰ》上所填银行卡必须为学生本人的一类银行卡,且写明银行卡开户行详细信息。2.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学费减免:①所需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以下简称《申请表Ⅱ》)一式两份,退役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学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一份。②办理流程: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申请表Ⅱ》。《申请表Ⅱ》首先需要批准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退役入学学生还需要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核、盖章),然后校计划财务处审核、盖章,最后与退役证书复印件、复学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复印件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办理学费减免手续。③注意事项:《申请表Ⅱ》空白处写上学生本人一类银行卡号,并写明银行卡开户行详细信息。3.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由学生资助中心申请。
资金拨付和管理:每年10月31日前,学校将本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情况,报江西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打卡发放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