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号
各学院:
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省级预算的通知》(赣财教指〔2024〕28号)文件精神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二、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单科成绩(公共素质选修课、重修课、辅修课除外)不低于70分,且上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或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获省级以上奖项或表彰,且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30%。
四、名额分配
今年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我校国家奖学金总名额共31名,根据各学院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数所占比例,下达各学院推荐名额,学院人数少的按1个名额推荐,下达推荐名额共37名。
学院 | 学生 人数 | 推荐 名额 | 学院 | 学生 人数 | 推荐 名额 |
|
材料与能源学院 | 481 | 1 | 体育与健康学院 | 683 | 1 |
国际教育学院 | 705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668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812 | 2 | 外国语学院 | 955 | 2 |
教育学院 | 698 | 1 | 文学院 | 923 | 2 |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 2598 | 5 | 信息工程学院 | 1303 | 3 |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 | 1438 | 3 | 药学院 | 825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24 | 1 | 音乐学院 | 654 | 1 |
美术学院 | 889 | 2 | 元宇宙产业学院 | 2111 | 4 |
生命科学学院 | 873 | 2 | 智能制造学院 | 764 | 2 |
数学科学学院 | 574 | 1 | 总计 | 18278 | 37 |
五、工作时间安排
1.9月9日前,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名单,候选人网上申请,并予以公示。
2.9月14日,请各学院进行网上确认,将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资助管理办公室。
3.9月15日-23日,学生资助中心对学院推荐的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好中选优的原则对候选学生进行排队,并将复核情况及拟推荐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处务会评审。
4.9月24日,学生工作部(处)召开处务会,对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定。
5.9月25日-27日,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定。
6.9月28日-10月10日,全校公示。
7.10月11日-10月19日,拟定《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情况报告》,报学校审定发文;指导国家奖学候选学生填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将国家奖学候选学生信息录入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8.10月20日,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六、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评审、公示和审批等程序,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国家奖学金评选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将收回相应的奖学金,并取消该生次年申请的资格。
3.此次评选采取差额评选原则,由于时间紧,请各学院及时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材料的上报工作,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学院作自动弃权处理。
4.各学院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
9月14日之前报送:《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pdf版、excel版)、《2023-2024学年参评国家奖学金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pdf版、excel版)、《公示情况登记表》(pdf版)、公示情况照片(pdf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纪要(pdf版)、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pdf版),pdf版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2.2023-2024学年参评国家奖学金基本情况汇总表.xls
3.公示情况登记表.doc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9月4日